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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證技能人才評價質量,根據《技能人才質量督導工作規程(試行)》(人社職司便函〔2020〕53號)文件精神,擬在我校選拔優秀教職工進行培訓,以擔任學校質量督導員,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質量督導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熱愛技能人才評價工作;
(二)掌握技能人才評價有關政策、法規和規章,熟悉技能人才評價理論和技術方法;
(三)堅持原則、廉潔奉公、辦事公道、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四)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表達能力;
(五)身體健康,能勝任質量督導工作。
符合第六條規定條件的人員,經培訓考核合格后,可以聘任為質量督導員。外督由省級及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培訓并頒發《技能人才評價質量督導員》(外督)證卡;內督由評價機構及相關行業部門]培訓并頒發《技能人才評價質量督導員》(內督)證卡。聘期3年,可續聘。
二、質量督導員主要工作職責
(一)監督技能人才評價活動;
(二)向評價機構就督導事項提出詢問;
(三)查閱、調閱與督導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
(四)進行個別訪問、調查問卷、測試和復核;
(五)現場調查,包括明察和暗訪;
(六)向委派機構提出對評價機構或者其相關負責人給予獎懲的建議。
質量督導員在執行質量督導任務時應佩戴或攜帶質量督導員證卡,認真履行質量督導職責,客觀公正地向委派機構反映實際情況,不得隱瞞或虛構事實;不得泄露與評價機構相關的工作秘密、商業秘密等。督導工作結束后,須向委派機構書面反饋質量督導結果情況。
三、報名要求
請相關教學系部主任按要求優先從系部主任、學科帶頭人或擔任過考評員工作的教職工中推選(注意:因本次考評員培訓與質量督導員培訓同時進行,所以推薦人選只能二選一),原則上每個系部推薦2~3人,名單確定之后填寫《江西省商務技師學院技能人才評價質量督導員申請表》,經學校審核后確定最終名單。截止時間為10月9日(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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